“若祖父母、父母为人所杀,而孙擅杀行凶人者,杖六十。其即时杀死者,勿论[2]。”
奚先生:“若猪倌之事后只是杀了屠户,最多也只是仗六十。屠戮其妻小,连累全家,是另一重犯罪。”
“律法森严,诸位殿定要谨记。”
大皇不
不愿说了声是。
若是以后他可以制定律法了,一定把这条给改掉,简直憋屈。
讲完事例之后,就是对条文律例的讲解,曲渡边开始犯困,在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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