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庭二十分钟后,诉讼方律师陈述,“最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在第十条中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
列
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一,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二,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三,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在第二项、三项形
,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。
事实上,彩礼本身属于民俗,与‘嫁妆’一并归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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