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社仓法和青苗法最大的不同在于:青苗法是由官府主持经营,容易造成营私舞弊,行摊派的现像,而社仓粮源来自于富户和丰收之年社民的自行自愿积累,并由社民选举
品行端正的人为社和社副责任,接受每一个社民的监督,政府和官吏不得
手社仓事宜,免除了“吏缘为奸”之弊。同时青苗法规定,农户是以铜钱偿还所借的粮
,也被商人借机压价,而社仓法则是以粮还粮,从而能够减少
损失。
但社仓法也非尽善尽,问题在于,一般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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